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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6-17 16:18:44 股吧网页版
景安网络:出售资产暨放弃全资子公司增资优先购买权的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17


公告编号:2021-023

证券代码:832757 证券简称:景安网络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郑州市景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暨放弃全资子

公司增资优先购买权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根据经营及发展规划需要,郑州市景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快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郑州市景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放弃本次增资扩股的优先购买权,本次增资的具体内容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
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 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 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 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且购买、 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39,443,868.70 元,净资

公告编号:2021-023

产为 183,286,623.5 元。截止 2021 年 4 月快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报表资产总额
为 14,345,665.92 元,净资产为-19,684,007.32 元。
综上,本次增资扩股事项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河南双博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康宁街 86 号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康宁街 86 号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职静智

主营业务:计算机技术研究、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信息系统集
成服务;游戏开发;软件开发;网络设备安装及维护;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办公用品、工艺美
术品、日用百货。

注册资本:200 万元

公告编号:2021-023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快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河南郑州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出售子公司股权导致挂牌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更的

增资扩股前,郑州市景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快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增资扩股后,根据双方协商约定郑州市景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享有快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6.75%的表决权及分红权。快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不再纳入郑州市景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四、定价情况
协议暂未签署,最终以双方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全资子公司快云信息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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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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