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6
公告编号:2024-034
证券代码:832762 证券简称:大洋教育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广州大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广州大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90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9 月 25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9 月 24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州大洋教育科技股份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有限公司
周春翔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监高 董事长
陈真真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4-034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控股股东周春翔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8,518,400 股被司法冻结,占比65.55%,
被冻结的股份在中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的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24 日。前述股
权如果全部被行权,可能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未
及时披露股份冻结情况,后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补充披露。
挂牌公司大洋教育未及时披露股权冻结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控股股东周春翔未能及时将股份冻结情况告知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四条的规定。
董事长周春翔、董事会秘书陈真真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和《公司治理规则》第五条规定,对上述违规负有责任。(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对大洋教育、周春翔、陈真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4-034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对上述违规行为高度重视,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对信息披露要求以及相关业务规则的学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广州大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4〕90 号)
广州大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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