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45
证券代码:832774 证券简称:森泰环保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3日,森泰环保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次定向发行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定向发行股票不超过5,61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9元,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4,809,000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与银行贷款。全国股转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武汉森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3】3197号)。
本次发行认购期间为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5日,实际定向发行股票5,61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94,809,0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15日前(含当日)全部到账,缴存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住房城市建设支行(账号:36050156015000002989),并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12月16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23】52841号《验资报告》予以审验。2023年12月20日,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住房城市建设支行与主办券商签订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4年01月18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公司不存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规定的在完成新增股票登记前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建立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于2016年9月9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制度按照《定向发行规则》
公告编号:2024-045
的规定,建立了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在全国股转系统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规定,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股票发行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余额
2023 年第一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6050156015000002989 52,845,185.81
股票发行 司南昌住房城市建设支行
合计 52,845,185.81
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管理说明
公司2023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已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按已有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按照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规定的用途使用。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1、根据公司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借款与银行贷款,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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