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09
证券代码:832777 证券简称:兰州华冶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兰州华冶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4 年 4 月 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兰州华冶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兰州华冶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总经理的经营管理职能,规范总经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兰州华冶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作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总经理提名,并由公司董事会聘请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 12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不得
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下的事项;
(九)审议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5%或绝对金额在 200 万元以下的事项;
(十)审议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5%或绝对金额在 150 万元以下的事项;
(十一)审议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5%或绝对金额在 80 万元以下的事项;
(十二)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总经理行使上述第(八)~(十二)项职权时,需要在总经理批准后 15 日内将相关事项报董事会备案。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副总经理召集和主持,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参加;董事长视其工作情况出席总经理办公会;董事、监事会
主席、可列席总经理办公会;根据需要可安排有关部室、分公司、控股公司负责人列席会议。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主要研究议定以下事项:
(一) 向董事会提交的工作报告;
(二) 拟向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方案;
(三) 布置贯彻落实董事会的相关决议;
(四) 研究拟订公司内部机构的设置方案和基本管理制度;
(五) 研究制定公司具体的规章制度;
(六) 听取有关部室、分公司、控股公司的汇报,研究公司经营中的重大
问题;
(七) 研究决定有关人事安排;
(八) 研究安全生产有关重大事项;
(九) 在听取工会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拟定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和奖惩
事宜;
(十) 通报重要情况;
(十一) 总经理确定的其它事项。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另外,根据工作需要,总经理可决定随时召开。会议组织及记录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会议纪要由办公室拟稿,由总经理或受其委托的会议主持人签发。
第九条 专题会议
专题会议是公司总经理或其委托人员主持召开的协调和处理专门工作、通报情况、交流经验、检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等的会议。会议议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负责该项议题涉及业务的牵头部室负……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