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30
公告编号:2021-007
证券代码:832779 证券简称:东方明康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北京东方明康医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强制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强制停牌情况概述
(一)强制停牌事项类别
本次强制停牌事项类别为:
□重大事项 □重大资产重组
□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内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精选层公司向境内证券交易所直接申请股票上市
□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
□规定的其他停牌事项
√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
□其他强制停牌事项。
强制停牌的事项内容不属于应当申请停牌事项。
本次停牌事项不涉及其他证券产品。
(二)强制停牌具体事由
北京东方明康医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 2021 年
初北京市大兴区突发疫情,公司办公地所处位置属高风险地区,员工只能居家
办公,不能与审计机构确定审计时间,未能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2020 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1 年 5 月 6 日
公告编号:2021-007
起被停牌。公司会尽快解决公司所面临的困难,预计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
露。如未能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可能被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终止股票挂牌。
二、停牌日期及预计复牌日期
本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5 月 6 日起停牌。
三、后续安排
由于公司未能披露定期报告,本公司股票将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积极推 进定期报告披露工作,在相关事项取得重要进展或者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披露 停牌进展情况。待停牌事项消除后,将及时申请股票复牌。敬请投资者关注。四、备查文件目录
无
北京东方明康医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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