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0-30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东方明康医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万联证券作为北京东方明康医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定期报告事前审核,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主办券商无法充分履行事前审查义务的风险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第十三条,挂牌公司应及时向主办券商提供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所涉及的文件,并在相关文件披露前为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事前审查时间。北京东方明康医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明康”或“公司”)未在主办券商要求的时间内提交《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未能给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审查时间,因此主办券商审查人员无法充分履行对东方明康上述定期报告的事前审查义务。
2、公司关联交易风险
公司与关联方存在销售产品、提供劳务等持续性关联交易且累计金额较大。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仍存在较大金额的关联应收款。
二、 对公司的影响
1、因公司未能在主办券商要求时间内提交半年度报告及事前审核相关资料,未能给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审查时间,主办券商无法核实其半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东方明康已披露的《2020 年半年度报告》存在更正的可能性。
2、公司的销售主要依赖关联交易且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可能给公司的经营带来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多次提醒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因公司未能在主办券商要求时间内提交半年度报告及事前审核相关资料,未能给主办券商预留必要的审查时间,主办券商无法核实其半年报内容的完整性、合规性、真实性、准确性,后续主办券商将持续关注公司未来的公司信息披露及经营情况。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基于上述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无。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0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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