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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33
证券代码:832789 证券简称:诚栋营地 主办券商:银河证券
北京诚栋国际营地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因非关联董事不足
三人,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直接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为充分保障北京诚栋国际营地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顺利实施,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密切结合,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发展,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诚栋国际营地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考核管理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公司 2024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告编号:2024-033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公司未聘任独立董事)。不包括挂牌公司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管理机构
公司董事会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考核工作,并负责对激励对象进行考核。公司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五、考核指标管理
(一)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 年至 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考核两次,各期业
绩考核目标(解除限售条件)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 2024 年-2025 年两年营业收入总和不低于 140,000 万元且净利润总
解除限售期 和不低于 9,000 万元
第二个 2024 年-2026 年三年营业收入总和不低于 220,000 万元且净利润总
解除限售期 和不低于 14,500 万元
各考核年度对应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如下表所示:
考核期内业绩完成情况 可解除限售比例(%)
收入实际完成率≥100%且净利润实际完成率≥100% 100%
收入实际完成率<70%或净利润实际完成率<70% 0%
按收入、净利润的算术平
收入、净利润的实际完成率为其他情形
均完成率解除限售
注:1、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准;
2、上述业绩指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告编号:2024-033
3、上述净利润是指剔除安捷诚栋公司投资损益后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每个解锁期内,若公司业绩目标 70%达成(指营业收入、扣除安捷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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