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06
北京诚栋国际营地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9 月 5 日经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5
第三节 股份转让......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7
第一节 股东......7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9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11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2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15
第五章 董事会......17
第一节 董事......17
第二节 董事会......19
第三节 董事会秘书......2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4
第七章 监事会......25
第一节 监事......26
第二节 监事会......26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28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28
第二节 内部审计......29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29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0
第一节 通知......30
第二节 公告......30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0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1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31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33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35
第十三章 附则......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北京诚栋国际营地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以发起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北京诚栋国际营地集成房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Chengdong International Modular Housing Corporation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堡艺术园区美术馆东街 8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10,389,455 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成为全球工程营地建 设专家。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生产加工活动房屋及配件、金属构件及制品(限在外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销售活动房屋及配件、金属构件及金属制品、建筑材料、家具、卫生间用具、五金交电、钢材;活动房屋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四条 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序 发起人 认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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