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4-02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832790 证券简称:世能科泰 主办券商:财达证券
深圳世能科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2 年 12 月 23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2 年 12 月 19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22)粤 0303 民
初 26184 号民事调解书,并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
(2023)粤 0303 执 10805 号执行裁定书。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郑境发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深圳世能科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忠东
公告编号:2024-017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沈忠东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实际控制人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原告与被告因借款合同纠纷,于 2022 年 12 月 19 日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
法院申请诉讼。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原告提出如下诉讼请求:1.判令两被告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 1,600,000
元及支付利息 35,689 元( 利息以 160 万元为本金,自 2022 年 10 月 22
日起,按照年利率 14.6%计算,暂计至 2022 年 12 月 15 日利息为 35,689
元,实际计算至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2.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
15,000 元;3.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担保费 2,000 元;4.两被告承担本案 全部诉讼费、保全费。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调解情况
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 议: 一、被告沈忠东、被告
深圳世能科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向原告郑境
发返还借款本金 1,500,000 元及利息,利息以 1,500,000 元为基数,自
2022 年 10 月 22 日起按照年利率 14.6%计算至全部款项还清之日止。
二、被告沈忠东、被告深圳世能科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向原告郑境发支付律师费 15,000 元、担 保费 1,652 元、诉讼
费 9,837.1 元,保全费 5,000 元。
(二)执行情况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向公司发出(2023)粤 0303
执 10805 号执行裁定书。
公告编号:2024-017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结合公司目前状况,本次诉讼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结合公司目前状况,本次诉讼将对公司财务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协商和解方案。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2022)粤 0303 民初 26184 号民事调解书
(2023)粤 0303 执 10805 号执行裁定书
深圳世能科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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