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0
证券代码:832793 证券简称:同创伟业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同创伟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Co-win Asset Management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金田路 3086 号大百汇
广场 28 层 2802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2,105.259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开发的心态与创业者、企业家同进步、共成
长,在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同时,提高资本运营效率,使投资者及公司股东获得满意的投资收益。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受托资产管理、股
权投资、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不含中介、证券、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公司的股票采用记名方式。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六条 公司的发起人、各发起人的股份数额、持股比例、出资方式为:
序号 发起人名称 认购股份数额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万股) (%)
1 深圳市同创伟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5,000 50 净资产
2 郑伟鹤 6,000 20 净资产
3 黄荔 6,000 20 净资产
4 深圳市同创伟业南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000 10 净资产
合计 30,000 100 -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2,105.259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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