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0-29
公告编号:2021-066
证券代码:832799 证券简称:ST 陆海股 主办券商:东方投行
山东陆海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被出具限制高消费令的公告(补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情况
(一)限制消费人员(姓名/名称):山东陆海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否
公司任职:无
执行法院:济源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豫 9001 民初 400 号
立案时间:2021 年 6 月 9 日
案号:(2021)豫 9001 执 2637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济源市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限制消费人员(姓名/名称):刘洪晓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公司任职:董事长
执行法院:济源市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0)豫 9001 民初 400 号
立案时间:2021 年 6 月 9 日
案号:(2021)豫 9001 执 2637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编号:2021-06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二、出具限制消费令的原因
济源市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9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济源中原特钢钻井设备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陆海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济源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洪晓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洪晓先生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三、对公司影响
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刘洪晓采被出具限制高消费令,将对公司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公司运营正常,不会对公司经营和财务生产重大不利影响。
四、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正在通过济源市人民法院积极与原告方沟通清偿方案,争取早日清偿债务,向法院申请撤销失信执行人名单,消除负面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济源市人民法院限制消费令(2021)豫9001执2637号。
特此公告。
山东陆海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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