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6
公告编号:2023-011
证券代码:832807 证券简称:ST 云高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深圳市云高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深圳市云高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23]第 5-00127 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挂牌公司、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15〕107 号)的规定,现对导致非标意见的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意见的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贵公司 2022 年
发生净利润-537,700.92 元,且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流动负债高于资产总
额 18,242,403.88 元。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连同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示的其他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如审计报告发表的审计意见所述:“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2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实际的财务状况,针对公司的持续经营情况,公司已经制定了具体的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经营的方案,具体经营计划如下:
(1)保持原有业务的稳定,且持续增长;
(2)根据市场需求,已推出百佳评选活动、球包管家业务、球具工坊业务、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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尔夫会员俱乐部业务以及广告业务,增加企业的收入来源,同时持续发展亚太百佳球场评选的影响力,增强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3)公司在不断开发新产品增加新业务收入的同时,对业务进行有针对性的推广,加强成本控制,减少不必要的费用开支。
(4)加快直接融资渠道,引入新资本来保障公司开展各业务所需现金流。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着严格、谨慎的原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为了提醒报表使用者关注,董事会表示理解,并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审计机构对上述事项的疑惑,控制重大不确定性,化解相关潜在风险。
深圳市云高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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