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6
证券代码:832814 证券简称:昌耀新材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湖北昌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湖北昌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北誉象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誉象”)拟与湖北省生态环保有限公司、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湖北云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湖北誉象出资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湖北省生态环保有限公司出资 2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湖北祥云(集团)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2]006600 号”
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资产为 781,263,390.46 元,净资
产为 513,009,558.34 元。公司对外投资金额 20,000,000.00 元,占上一会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的 2.56%,占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 3.90%。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属于日常经营活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业务、资产发生重大变化,因此不适用重大资产重组的范畴。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外投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投资对象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投资不涉及投资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湖北省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782 号洪广宝座 11-12 楼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 782 号洪广宝座 11-12 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姜功新
实际控制人: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水力发电;木材采运;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危险废物经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资源管理;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利相关咨询服务;人工造林;森林经营和管护;森林改培;林产品采集;树木种植经营;园艺产品种植;林业产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固体废物治理;肥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型催化材料及助剂销售;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土地整治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城市公园管理;游览景区管理;文化场馆管理服务;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环境保护监测;环保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再生资源销售;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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