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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4-26 15:47:31 股吧网页版
凡科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4-26


证券代码:832828 证券简称:凡科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州凡科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和履行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无其他需说明事项。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7 日上午 10:00-12:00。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828 凡科股份 2023 年 5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华商林李黎(前海·广州)联营律师事务所
(七)会议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北路 67 号 8 号楼 301 房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就公司 2022 年的董事会日常工作、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未来展望进行报告。
(二)审议《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就 2022 年监事会的会议召开及监事会工作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形成了工作报告。
(三)审议《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公司完成了《2022 年年度报告》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公告的《2022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及《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15)。
(四)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资金占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计出具公司关于资金占用的专项
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关于广州凡科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五)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 2022 年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状况进行分析,作出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3 年度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生产经营和发展计划,围绕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不断取得突破的战略实施、对深层次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更做深入研究,为传统企业升级推波助澜,为互联网+创业创新企业出谋划策。特对公司 2023 年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编制了《2023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46,929,820.53 元,挂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若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八)审议《董事会关于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就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的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所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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