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4
公告编号:2023–007
证券代码:832834 证券简称:吉泰新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国内商业银行信贷融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扩大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业务规模、补充经营及业务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在
2023 年度(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向国内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信贷融资 30,000 万元。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按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国内商业银行实际签订的融资合同确定的金额为准,融资期限和利率均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于实际申请过程中,可能应授信机构要求需包括关联方在内的第三方为公司提供担保,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在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公司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人士代表公司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上述授信融资计划事项在 2023 年度内实施不必再提请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另行审批。
二、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3
年度公司融资事宜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议案表决结果:
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23–007
后生效。
三、 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授信融资事项是公司实现业务发展和经营的日常需要,对公司整体经营活动有促进作用,是合理的、必要的。有利于营运资金周转,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浙江吉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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