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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9-11 16:22:15 股吧网页版
共同管业: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腾举共同管业有限公司收到内江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9-11


公告编号:2023-046

证券代码:832839 证券简称:共同管业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成都共同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四川腾举共同管业有限公司收到

内江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内江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内环法资中罚字【2023】8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9 月 9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9 月 9 日

作出主体:其他(内江市生态环境局)

措施类别:行政处罚

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四川腾举共同管业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

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1、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
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

公告编号:2023-046

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违法违规事实:

电泳生产线正在生产,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排放,未按照环评、排污许可证要求,建设配套的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处理设施进行处理;硫化工序正在生产,配套的 UV+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未开启;制管焊接工序正在生产,配套的除尘设施未开启;污水处理池正常处理废水,配套的除臭设施喷淋泵拆除,除臭设施风机未运行;切割下料机正在生产,自带的油烟净化器末运行;热冲工序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未开启。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2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 100 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 5 万元以上 20 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往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规定,《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2022 年版)》,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 513700 元(伍拾壹万叁仟柒佰元整)。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3-046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腾举共同管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举共同”)本次违法违规事实未造成明显环境危害后果,该项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及腾举共同的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1、腾举共同已加强对生产现场的日常监督和现场巡视,确保环保设施设备依法正常运行;

2、腾举共同已改建一套水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

3、公司及腾举共同将吸取教训,认真学习并执行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化运作水平。
五、备查文件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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