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04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32839 证券简称:共同管业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成都共同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成都共同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成都共同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同投资”)、杨蓉、陈工力、陈克以及党春盛于 2024 年 3月 2 日续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各方继续约定在所有涉及公司事宜进行重大事务决策时,继续采取“一致行动”。在此之前,前述
各方分别于 2015 年 3 月 3 日、2018 年 3 月 2 日、2021 年 3 月 2 日签署《一致行
动协议书》,有效期均为自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36 个月。本次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书》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各方的基本情况
为了维持公司长期稳定发展、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和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一
致性之目的,原协议各方于 2024 年 3 月 2 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书》,各方同
意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共同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协议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 36 个月。
截至 2024 年 2 月 29 日,协议各方在公司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共同投资 31,800,800 20.1398%
2 杨 蓉 12,800,000 8.1064%
3 陈 克 5,620,000 3.5592%
4 陈工力 4,600,000 2.9132%
5 党春盛 1,842,000 1.1666%
合计 56,662,800 35.8852%
公告编号:2024-006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本协议书所指的各缔约方的一致行动,系指各缔约方在公司股东大会会议中,对每一议案以其拥有的或实际控制的全部表决权统一投出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2、自本协议书生效后,各方应当在公司每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召开协商会议,就一致行动进行协商;如无法达成一致,各方应当以协商会议约定的表决机制确定一致意见并在股东大会会议中执行一致行动。
3、在一致行动期限内,如各方中一方或者多方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则其不再履行在公司股东大会中的一致行动义务,其他各方亦应按照本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和程序履行一致行动义务。
4、在一致行动期限内,如各方中一方或多方对届时应表决的议案或事项依法回避表决,其他各方亦应按照本协议书约定的内容和程序履行一致行动义务。
5、本协议书的有效期自协议书签署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一致行动协议书》签署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共同投资,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陈模、杨蓉、陈工力。本协议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人员独立、财务独立、资产完整等产生不良影响,有利于进一步稳定和巩固公司现有的控制结构,能够提高公司管理层的决策效率,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关于对成都共同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协作决策之一致行动协议书》
成都共同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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