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1
公告编号:2024-058
证券代码:832839 证券简称:共同管业 主办券商:华西证券
成都共同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之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成都共同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全资子公司成都共同制管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日,公司与四川鸿海通达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3MADYEPJFXC)(以下简称“鸿海通达”)就全资子公司成都共同制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共同制管”)的股权转让事宜签署《成都共同制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下简称“主合同”),公司拟将所持共同制管 100%的股权转让给鸿海通达,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5,160.00 万元。
本议案的相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成都共同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成都共同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为顺利推进相关事项的落实,公司及鸿海通达、共同制管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签订了《<成都共同制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就《成都共同制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有关股权转让价款的分期支付金额及支付时间等所涉相关事项做了变更约定。
该补充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暨主合同变更条款对照
公告编号:2024-058
(一)主合同变更条款对照
主合同修订前内容 补充协议(主合同修订后)
第三条第 1 款第(2 项) 第一条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鸿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乙鸿
海通达向公司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 海通达向公司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
款 2500 万元(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 款 2000 万元(大写:贰仟万元整)
第三条第 1 款第(3)项 第二条
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即余款 2500 第三期股权转让价款即余款 3000
万元(大写:贰仟伍佰万元整)则分三 万元(大写:叁仟万元整)则于本次股次由乙方向甲方付清,具体而言:本次 权转让法定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妥之股权转让法定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妥 日起两个月内由乙方向甲方付清。乙方之日起到第四个月底前支付1000万元; 如期足额支付的,将不计付利息;逾期本次股权转让法定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则按照届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一年办妥之日起到第五个月底前及第六个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同)的月底前分别各支付 750 万元,此期间的 四倍支付利息至实际清偿日止。
款项按期足额支付不计算利息。若任意
一期款项未按期支付,则乙方应按照届
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一年期贷款市
场报价利率(LPR,下同)的四倍支付
利息至实际清偿日止。
主合同第八条第 2 款 第三条
对乙方就本协议项下第三期股权 对乙方就本协议项下第三期股权
转让价款 2500 万元对甲方存在的支付 转让价款 3000 万元对甲方存在的支付
义务等相关事项,以及本协议项下乙方 义务等相关事项,以及本协议项下乙方其他义务的履行等问题,由本次股权转 其他义务的履行等问题,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目标公司及乙方实际控制人陈 让后的目标公司及乙方实际控制人陈
公告编号:2024-058
才旺(身份证号码:3508221989****50) 才旺(身份证号码:3508221989****50)共同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 共同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共……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