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2-22
信达证券
关于赛浪车联汽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提示性公告
信达证券作为赛浪车联汽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信息披露 公司无法或拒绝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2 处罚处理 受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施及纪 否
律处分(除公开谴责外)
3 其他 收到全国股转公司摘牌决定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赛浪车联汽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浪车联”或“公
司”)未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也未按规定披露 2020
年 6 月 8 日后的《延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的进展公告》,公司股票已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停牌。
在持续督导过程中,主办券商知悉:赛浪车联没有意愿披露 2019 年年度
报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赛浪车联尚未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未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未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亦未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主办
券商已经就上述事项多次发布风险提示性公告。
2020 年 10 月 12 日,因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
披露违规,赛浪车联公司主体及相关责任人员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
具了纪律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赛浪车联于 2020 年 10 月 14 日披露了《赛浪
车联汽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纪律处分及 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9)。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作出终止大
连华实教育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等 33 家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 告》(股转系统公告〔2022〕33 号)。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
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对赛浪车联汽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定期报告的公司作出 终止其股票挂牌的决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被摘 牌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本公告发布 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我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 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如被摘牌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
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其股票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起复牌,并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
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赛浪”。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赛浪车联未能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未能于 2020
年 10 月 31 日前披露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未能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前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未能于 2021 年 10 月 31 日前披露 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全国股转公司已于 2022 年 2 月 21 日作出终止赛浪车联股票挂牌的决定,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如被摘牌公司 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其股票自
2022 年 3 月 9 日起复牌,并于 2022 年 3 月 23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
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赛浪”。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信达证券作为赛浪车联的主办券商,通过各种形式多次联系赛浪车联,督 促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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