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6
公告编号: 2024-002
证券代码: 832852 证券简称: 百川导体 主办券商: 兴业证券
浙江百川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投资者的公告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根据浙江百川导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
全资子公司浙江亿顺电导体有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浙江亿顺电导体有限公司拟
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入余广鑫、陈小毅、陈龙飞、刘城宾、盛震世、李维、蓝芝
海、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 (上海) 银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周鲁晓、蔡浩、段晓
昊、曹清作为新股东。
浙江亿顺电导体有限公司拟将注册资本由 954.8 万元增加至 5000 万元。其
中,公司实缴出资 3600 万元, 余广鑫实缴出资 500 万元, 陈小毅实缴出资 200
万元, 陈龙飞实缴出资 200 万元, 刘城宾实缴出资 150 万元, 盛震世实缴出资
100 万元, 李维实缴出资 50 万元, 蓝芝海实缴出资 50 万元, 长三角一体化示范
区 (上海) 银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实缴出资 50 万元, 周鲁晓实缴出资 30 万元,
蔡浩实缴出资 30 万元, 段晓昊实缴出资 20 万元, 曹清实缴出资 20 万元。本次
增资完成后,公司共实缴浙江亿顺电导体有限公司 3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2%,
亿顺电导体有限公司由全资子公司变更为控股子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 2024-002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
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
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
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计算
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
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
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
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
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
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
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二)公众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
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的资产交易行为,
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
本次增资后,公司出资额由 954.8 万元增加至 3600 万元,即新增 2645.2 万
元,持股比例由 100%下降到 72%,该次增资视同对外出售浙江亿顺电导体有限公
司 28%股权。
公司最近一个年度(2022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668,235,725.81 元,净资产为 291,943,168.84 元;本次拟出售股权的资产总额
账面价值为 20,798,928.70 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3.11%,资产净额账面
价值为-3,998,096.97 元,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 1.37%,未达到重大资产重组标
准。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 2024-002
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引入投资者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六) 投资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
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 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七) 不涉及投资设立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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