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公告编号:2024-007
证券代码:832853 证券简称:电旗股份 主办券商:华泰联合
北京电旗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一)预计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公司财务部门预算,公司管理层预计2024-2025 年度流动资金仍需求较大。为保证公司 2024-2025 年度发展计划的落实,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签订不超过 1.3 亿元的贷款合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孔强无偿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在前述融资协议项下,公司可以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也可以接受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母公司可以授权子公司担保,由总经理批准。
上述贷款额度、利率及担保情况最终以银行审批后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不高于 3000(含)万元贷款合同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不高于3000(含)万元贷款合同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不高于 3000(含)万元贷款合同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不高于 2000 万元(含)贷款合同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公告编号:2024-007
签订不高于 2000(含)万元贷款合同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关
联董事孔强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此议案,独立董事郑建明、赵维峥、金永生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1、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无锡电旗通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 年 4 月 19 日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无锡中关村软件园 3 号楼(A6)315 室
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无锡中关村软件园 3 号楼(A6)315 室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主营业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通讯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培训服务(不含发证、不含以国家统一认可的职业证书类培训);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信及广播电视设备(不含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备和发射装置)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陈华
控股股东:北京电旗通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孔强
是否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
是否提供反担保:否
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
2、 被担保人资信状况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76,125,091.77 元
公告编号:2024-007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流动负债总额:58,034,371.76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18,090,720.01 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率:76.24%
2023 年营业收入:365,280,023.48 元
2023 年利润总额:679,150.66 元
2023 年净利润:526,573.34 元
审计情况: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一)预计担保原因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在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要,更好地实现业务的稳定与可持续发展。
(二)预计担保事项的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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