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7
公告编号:2024-002
证券代码:832854 证券简称:紫光新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陕西紫光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4 年 1 月 16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4 年 1 月 15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本案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在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通过了立案审核,上述收到
受理通知书的日期系公司查询陕西法院诉讼服务网获知立案审核通过的日期,截止目前尚未收到纸质受理通知书,尚未开庭。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略阳县紫光热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卞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下属控股子公司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略阳县人民政府
公告编号:2024-002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无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5 年 9 月 28 日,略阳县紫光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略阳紫光)与略阳
县人民政府签订《略阳县城区集中供热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协议》。2023 年 7 月 12日,略阳紫光收到略阳县人民政府来函,以略阳紫光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为由,告知解除该协议,略阳紫光以合同纠纷为由向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确认被告 2023 年 7 月 10 日单方作出的《略阳县人民政府行政处理决定
书》违法;
2、被告赔偿原告建设、运营的一切损失合计 19999 万元;
3、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于 2023 年的供暖季,略阳紫光未参与略阳县城区集中供热项目的运营管理,只负责对供热设备的维护。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本次诉讼尚未判决,对公司财务方面暂未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妥善处理本次诉讼,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告编号:2024-002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行政起诉状》
陕西紫光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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