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03
公告编号:2024-006
证券代码:832861 证券简称:奇致激光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1 月 3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彭国红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5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17%,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于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霜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力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芮继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王诗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06
提名徐顽强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惠好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何海燕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年 1 月 3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周彦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璐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周冰女士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 3 年,自 2024 年 1 月 3 日起生效。
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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