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9
公告编号:2024-026
证券代码:832861 证券简称:奇致激光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1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于涛、李霜、张力明、芮继龙、王诗宇、徐顽强、刘惠好、何海燕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彭国红女士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26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选举彭国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聘任彭国红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聘任谈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程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薛湧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崔岚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郝四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李明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公告编号:2024-026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聘任谈艳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聘任谈艳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公司董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及主任委员(召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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