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19
证券代码:832861 证券简称:奇致激光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1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3 月 9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于涛、李霜、张力明、芮继龙、王诗宇、徐顽强、刘惠好、何海燕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公司 2023 年度生产经营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向董事会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公司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何海燕、徐顽强、刘惠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何海燕、徐顽强、刘惠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9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1)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何海燕、徐顽强、刘惠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中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金额为 141,935,603.49 元,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 154,021,334.66 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目前总股本为 60,000,000 股,以利润分配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 元(含税)。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何海燕、徐顽强、刘惠好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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