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5-10
公告编号:2024-052
证券代码:832861 证券简称:奇致激光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9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方式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 年 5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9 人。
董事于涛、李霜、张力明、芮继龙、王诗宇、徐顽强、刘惠好、何海燕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 1-3 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4-052
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4 年 1-3 月财务报表,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
详 见 公 司 同 步 于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2024 年 1-3 月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公告编号:2024-5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惠好、徐顽强、何海燕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