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3-30
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具体如下:
(1)由于公司 2022 年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民
币 10,000.00 万元,将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到期。现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
支行新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 10,000.00 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开立信用证等综合业务。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提供个人信用担保,同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2)由于公司 2022 年在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人
民币 4,000.00 万元,将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到期。现公司拟向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分行新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 万元(含 6,000.00 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以及开立信用证等综合业务。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提供个人信用担保,具体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上述交易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具体如
下: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江苏银行上海长宁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
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
次董事会会议中,出席会议的董事长杨裕镜先生、董事 YAO-LUEN KANG(康耀伦)
先生、董事游仲华先生、董事何正宇(HO CHENG-YU)先生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根
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投融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超出
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经同日召开的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为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海长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个人信用担保事项,同时由全资子公司广州惠利电子
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且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
用,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拟向江苏银行上海长宁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全
资子公司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国泰世华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
信用担保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董事会会议
中,出席会议的董事长杨裕镜先生、董事 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作为关联
方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投融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上述议案未超出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经同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为公司向国泰世华银行(中国)有
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个人信用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
需要,且未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拟向国泰世华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
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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