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3-05-12 15:37:18 股吧网页版
惠柏新材: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12


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帝福”)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新申请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2,500.00 万元(含人民币 22,500.00 万元),用于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流动资金贷款、单一风险资产池(以银行存单、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等作为质押物)以及开立信用证等综合业务。

本次综合授信额度的担保条件为: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为公司的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帝福的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上海帝福提供保证担保。具体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帝福的授信额度以及授信方案以银行实际审批通过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
司拟向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相关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会议表决结果:同
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董事会会议中,出席会议的董事长杨裕镜先生、董事
YAO-LUEN KANG(康耀伦)先生、董事游仲华先生、董事何正宇(HO CHENG-YU)先生
作为关联方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投融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超出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经同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为公司向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由全资子公司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事项,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杨裕镜先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同时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为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且未向公司或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中信银行上海分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相关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上海帝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银工路 688 号

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银工路 688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7,200 万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纤维复合材料、纤维复合材料制品、量子点新型显示材料的研发、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郭菊涵

控股股东: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杨裕镜、游仲华、康耀伦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广州惠利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骏功路 39 号

注册地址: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骏功路 39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4135.2487 万元

主营业务:油墨及类似产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初级形态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其他合成材料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粘合剂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树脂及树脂制品批发;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信息化学品制造(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