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8
证券代码:832869 证券简称:达尔智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安徽达尔智能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安徽达尔智能控制系统 第一条为维护安徽达尔智控制系统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其他有 关规定, 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挂牌公司治
制订本章程。 理规则》(以下简称“《治理规则》”)和其他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无 第三十八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企业不得以下列任何方式占用公司
资金:(一)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其控制的企业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
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二)公司代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偿还债务;(三)
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地从公司拆借
资金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
业;(四)不及时偿还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担保责任而形成
的债务;(五)公司在没有商品或者劳务对价
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
制的企业使用资金;(六)中国证监会、全国
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形式的占用资金情形。
第三十八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第三十九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
法行使下列职权: 法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的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 定的担保事项;(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交易事项;(十三)审议批准本章 程第四十
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五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四) 审议批准本
资产 30%的事项;(十四)审议批准公司与关 章程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对 外财务资助事项;联方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000 万元以上且占 (十五)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资产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
的关联交易事项;(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的事项;(十六)审议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十六)审议批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七) 交金额 (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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