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23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2874 证券简称:ST 益家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江西益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收到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情况
江西益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ST 益家”)于 2024 年 2 月 22
号收到主办券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单方面解除与江西益家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二、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2017 年 5 月,ST 益家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持续督导续签协议书》对
持续督导的金额和支付时间作出了明确约定。约定持续督导费每年 15 万元人民币。截
止通知发出日,ST 益家已累计超过两年未按协议约定支付持续督导费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1、主办券商解除与挂牌公司签署的《持续督导续签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生效;
2、若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
导工作的,挂牌公司股票将会停牌。
3、若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
接持续督导工作的,挂牌公司股票存在被股转公司终止挂牌的风险。
4、如挂牌公司对主办券商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存在异议的,应当自收到通知
之日起五个交易工作日内向主办券商提出书面异议。
公告编号:2024-005
华鑫证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2023 年 12 月 12 日和 2024 年 1 月 11 日通过快递方
式三次送达《关于江西益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费用的催款告知函》。书面催告三次后 ST 益家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
三、尚未支付原因
公司经营面临困境、资金十分紧张,目前确实无力支付相关款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主办券商将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申请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签
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在华鑫证券单方面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
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单方面解除与江西益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江西益家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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