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2
证券代码:832876 证券简称:慧为智能 公告编号:2024-083
深圳市慧为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其中一种方式参与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7 日 14:30。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15:00—2024年12月17日15:00。
登记在册的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876 慧为智能 2024 年 12 月 10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本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业务需要,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拟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81)。
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
(www.bse.cn)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82)。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2.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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