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2-03
西南证券
关于胜利德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西南证券作为胜利德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根据胜利德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德润源”)与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签订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以及《关于<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之补充协议》关于持续督导费用之相关约定,截至目前,ST 德润源已累计超过两年未按协议约定向西南证券缴纳持续督导费用。
鉴于 ST 德润源存在前述长期欠缴持续督导费用情形,西南证券已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2021 年 1 月 12 日对 ST 德润源进行了书面催告,并于 2021 年 2 月 2
日再次向 ST 德润源进行书面催告。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股转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出台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业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相关规定,若 ST 德润源在 2020 年 12 月 25 日书面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按照《推
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及对应补充协议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则在满足《指
引》所规定的其他要件的情况下,西南证券有权单方面解除持续督导协议。
同时,在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ST 德润源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的风险。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仍将积极与 ST 德润源展开沟通,并根据《指引》的相关规定及时作出风险提示。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若 ST 德润源在 2020 年 12 月25 日书面催告后三个月内仍未足额缴纳持续督
导费用,则在满足其他规定要件情况下,西南证券有权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在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ST 德润源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启动终止其股票挂牌程序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欠款催收函及送达凭证
西南证券
2021 年 2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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