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1-19
公告编号:2021-002
证券代码:832883 证券简称:ST 德润源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胜利德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关于给予胜利德润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
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胜利德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1 年 1 月 18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1 月 14 日
作出主体: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胜利德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赵经济园区。
赵锡军,时任董事长。
王桂明,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公告编号:2021-002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规定,“挂牌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
制并披露中期报告”。但截止 2020 年 8 月 31 日,挂牌公司未编制并披露 2020
年中期报告,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赵锡军、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王桂明未能忠诚、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 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披规则》第六十七
条、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给予胜利德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
给予赵锡军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计入诚信档案。
对王桂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计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将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方面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将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公告编号:2021-002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 □否 √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今后将按照《业务规则》、《信披规则》等业务规则规范治理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全员合规意识和风险意识。五、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文件(股转系统发[2021]98 号)
胜利德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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