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3-28
公告编号:2023-011
证券代码:832891 证券简称:广陆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疆广陆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借款概述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使用效益,现拟委托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向克拉玛依市鑫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借款对象:克拉玛依市鑫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金额:10,000,000.00元
借款用途:借款方经营周转
借款期限:12个月
借款利息:6.15%
利息支付方式/还款约定:按季付息,利随本清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二、借款对象基本情况
名称:克拉玛依市鑫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3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200693440200Q
法定代表人:陈强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04日
主营业务:办理各项小额贷款
实际控制人:克拉玛依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克拉玛依市鑫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43,182.21万元,负债总额为11,164.7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2,017.44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2,108.72万元,归属
公告编号:2023-011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52.78万元。
克拉玛依市鑫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
克拉玛依市鑫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克拉玛依市鑫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票数5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二条相关规定:“挂牌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一)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二)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者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为232,854,026.92元,本次对外投资 1000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权限。该事项不需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外借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对外提供委托贷款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对公司正常经营无不利影响,不存在重大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广陆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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