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21
内蒙古宏源农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经2020年5月20日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范围......2
第三章 股 份......3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一节 股东......6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8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第五章 董事会......19
第一节 董事......19
第二节 董事会 ......22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7
第七章 监事会......29
第一节 监事......29
第二节 监事会 ......30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2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2
第二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3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33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4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34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35
第十一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 ......37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38
第十三章 附则......3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内蒙古宏源农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内蒙古宏源农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并依法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
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内蒙古宏源农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锡林浩特市白音锡勒牧场桃林塔拉分场。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十条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通过股份公司的组织形式,提高公司的经营管
理水平,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司的经济利益,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经济回报。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农作物、饲草料、蔬菜的种植、
生产、储藏及销售;农牧业技术研究与技术咨询;马铃薯和胡萝卜清洗、包装、销售;农牧业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一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8,407,409 元。公司股份总数为48,407,409
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二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三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
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公司发行股票,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但由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授予公司在册股东优先认购权的除外。
第四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一元人民币。
公司发行的股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本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对发行的股票无优先认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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