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0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32894 证券简称: 紫光通信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紫光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 第三十七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
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
权: 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
投资计划; 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
公告编号:2023-017
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 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
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
册资本作出决议; 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
议; 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
议; 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三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三
十九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九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三)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十四)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十四)审议法律、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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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
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 (十五)公司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 有权授权董事会决定融资总额
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含 2
500 万元)的定向发行普通股有
关事宜,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公司定
向发行股票应当按照全国股转
系统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
金用途事项;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
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
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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