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2 18:18:17 股吧网页版
紫光通信: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2


证券代码:832894 证券简称:紫光通信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紫光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 9:00-11: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包含优先股股东,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2894 紫光通信 2024 年 5 月 8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

3. 律师见证的相关安排
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 会议地点

杭州紫光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进行了总结、汇报。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总结了 2023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定公司监事会主席任贤威做《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结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详细分析讨论公司 2023 年度的业绩情况。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规范制度的规定,为对 2024 年度总体财务预算情况作详细安排。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公司拟以 2023 年末总股本 44,29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普通股派发 1 股,同时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元(含税),合计派发股票 442.9 万股,现金红利 442.9 万元。如股
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目前预计不一致的,公司将采用分派比例不变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稳健的服务质量,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 2023 年度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现提请股东大会对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予以确认。
(九)审议《关于 2024 年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2024 年拟向关联方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销售
产 品 预 计 金 额 10,000,000.00 元 , 购 买 原 材 料 和 服 务 预 计 金 额
10,000,000.00 元;拟向浙江三维无线科技有限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