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2 18:22:11 股吧网页版
紫光通信:董事换届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2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2894 证券简称:紫光通信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紫光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换届基本情况
(一) 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刘江林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475,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2.3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钱海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945,799 股,占公司股本的 13.4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周黎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

公告编号:2024-011

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014,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1.3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邹永光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5,2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21%,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金莉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82,96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6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需溥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196,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4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陈麒滨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 3 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 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1、陈麒滨,男,1989 年 10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管理学学士。2012 年 10 月-2015 年 7 月,任毕马威华振

公告编号:2024-01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助理经理;2015 年 8 月-2016 年 6 月,任中银
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高级经理;2016 年 6 月-2018 年 6
月,任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8 年 6 月至 2021 年
5 月,任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21 年 5 月至 2023
年 3 月,任西子清洁能源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2023 年3 月至今任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

2、张需溥,男,1973 年 12 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
久居留权,上海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博士学位。2004 年 4 月-2005
年 4 月任上海贝豪通讯电子有限公司高级射频工程师;2005 年 05 月
-2007 年 04 月任杭州易摩移动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经理;2007 年05 月-2021 年 4 月任杭州紫光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研发总监、仪表事业部总经理;2021 年 5 月至今任杭州紫光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总经理。
二、 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 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二) 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