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05
1.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可转债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可转债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本公司定向发行可转债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可转债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2. 目录
1. 声明 ......2
2. 目录 ......3
3. 释义 ......4
一、 基本信息 ......5
二、 发行计划 ......9
三、 本次定向发行可转债对申请人的影响......23
四、 本次发行可转债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25
五、 中介机构信息 ......33
六、 有关声明 ......35
七、 备查文件 ......40
3. 释义
在本可转债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紫光通信、公司、本公司 指 杭州紫光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杭州紫光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杭州紫光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杭州紫光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公司章程 指 《杭州紫光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可转债、可转换债券 指 可转换公司债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说明 《杭州紫光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
书、可转债定向发行说明书、定 指 债券定向发行说明书》
向发行可转债说明书
《可转换业务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转换公司债券
定向发行与转让业务细则》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中汇会计师、中 指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汇
律师事务所 指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一、 基本信息
(一) 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杭州紫光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紫光通信
证券代码 832894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软件和信息
所属行业 技术服务业(I65)-信息系统集成服务(I652)-信息
系统集成服务(I6520)
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致力于提供通信网络规划设计服务、无
线通信产品及网络信息化应用的高新技术企业。
所属层次 创新层
主办券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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