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05
公告编号:2024-030
证券代码:832894 证券简称:紫光通信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紫光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董事会编制的可转债定向发行文件的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本次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种类和数量、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票面利率、可转债期限、赎回条款、回售条款、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股期、转股价格的调整原则及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案科学合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增强持续发展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公司就发行事宜编制的《杭州紫光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说明书》。该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30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与转让业务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规则公平、合理,明确了可转债持有人通过可转债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可转债持有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决策机制和其他重要事项;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与转让业务细则》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有约束力。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公司制定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该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现有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并未对现有股东优先认购权做出特殊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在本次定向发行中对现有股东不做优先认购安排,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该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发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同意公司在本次发行认购结束后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及本次发行主办券商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该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拟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协议>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协议》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与转让业务细则》等有关
公告编号:2024-030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载明了风险揭示条款,向投资者充分揭示可转债投资风险。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协议》。
该事宜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审议后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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