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5
杭州紫光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滨江区火炬大道 581 号 A 座 2 层)
关于杭州紫光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
申请第一轮问询的回复
主办券商
(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四年九月
1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贵司于 2024 年 8 月 21日出具的《关于杭州紫光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可转
换公司债券定向发行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收悉。浙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主办券商,与杭州紫光通信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通信”、 “发行人”或“公司”)、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中汇所”)以及浙江六和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或“六和律师”)对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
逐项落实,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除另有说明外,本回复报告所用简称及名词释义与定向发行说明书一致。
本回复报告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
原因造成。
本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对定向发行说明书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2
目 录
1、关于偿债能力 .........................................................................................................3
2、其他..........................................................................................................................8
3
1、关于偿债能力
申请材料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下降,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为负。请发行人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结合公
司货币资金余额、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和期后负债的到期情况、现金流的构成、
公司未来经营和回款情况等补充详细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充分的偿债能力,是
否能够合理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请主办券商、会计师核查上述事项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 请发行人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结合公司货币资金余额、短期借
款、长期借款和期后负债的到期情况、现金流的构成、公司未来经营和回款情
况等补充详细说明发行人是否具备充分的偿债能力,是否能够合理保证债券持
有人的利益。
公司已在定向发行说明“一、基本信息”之“(五)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动
分析说明”中补充披露如下:
“5、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货币资金
公司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存款 1,193.78 889.49 3,608.05
其他货币资金 3.00 3.00 2.98
合计 1,196.78 892.49 3,611.03
其中,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ETC 保证金 0.80 0.80 0.80
合计 0.80 0.80 0.80
公司货币资金由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组成,其中使用受到限制的货币
资金仅 0.80 万元。报告期各期末,货币资金分别为 3,611.03 万元、 892.49 万元
和 1,196.78 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6.09%、 3.28%和 4.28%。
2023 年末较 2022 年末减少 2,718.54 万元,主要系 2023 年度客户回款时间
延长,日常经营活动支出增加。 2024 年 6 月末较 2023 年末增加 304.29 万元,
主要系业务部门充分跟进客户,妥善处理催款事宜,上半年回款额较上年同期
4
增加 22%。
(2)公司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及期后负债的到期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序号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
(万元)
贷款利率
(%)
借款期限 贷款性质(信用借款、 质押借款、抵押借款)
1 中国银行 910.00 3.40 2023.8.28-
2026.8.27
抵押借款
2 杭州联合银行 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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