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3-04
证券代码:832907 证券简称:宏华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西宏华生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子公司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广西宏华生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有贵州宏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宏华公司”)100%的股权,现因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拟以不超过 3000 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将所持有的贵州宏华公司 90%的股权转让给贵州大北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具体交易价款将以股权转让协议为准。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贵州大北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贵州宏华公司 90%股权,公司持有贵州宏华公司 10%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
定:“计算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比例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成交金额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均以该股权的账面价值为准。”
公司最近经审计的 2020 年末合并报表的资产总额为 151,034,503.71 元,净
资产为 44,947,153.24 元,期末资产总额的 50%为 75,517,251.86 元,净资产的
50%为 22,473,576.62 元,期末资产总额 30%为 45,310,351.11 元。
贵州宏华公司最近经审计的 2020 年末的资产总额为 32,523,904.35 元,净
资产为 18,047,644.65 元。本次拟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低于 50%;本次拟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低于50%。
综上,本次对外出售资产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有关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拟出售资产的交易对手方为贵州大北农牧
业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大北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的母公司为北京大北农科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柳州市宏华大北农饲料有限公司 30%的股权,系公司重要子公司的少数股
东。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公司将贵州大北农牧业科技有限公司认定为关
联方。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
售子公司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次出售事项涉及关联交
易,但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不需要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只需要在当地工商行政部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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