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9-27
公告编号:2022-045
证券代码:832907 证券简称:宏华股份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西宏华生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被强制终止挂牌决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西宏华生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华股份”)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
转公司”)出具的《关于作出终止深圳市方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 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2]321 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决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宏华股份应在收到本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宏华股份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如宏华股份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宏华股份股票自
2022 年 10 月 18 日起复牌,并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
全国股转公司对宏华股份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宏生”。
公告编号:2022-045
公司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保障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挂牌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秦丽华
公司联系电话:0772-3716463
主办券商联络人:张俊
主办券商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特此公告!
广西宏华生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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