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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1 17:28:09 股吧网页版
摘牌宏生: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10-21


公告编号:2022-054

证券代码:832907 证券简称:摘牌宏生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西宏华生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进入摘牌整理期交易并将被终止挂牌的第五次风险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西宏华生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华股份”)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
转公司”) 出具的《关于作出终止深圳市方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 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2]321 号)(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决定”)。

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披露《关于公司收到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被强制终止挂牌决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

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无异议,未在复核申请期限届满前提交复核申请。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如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0 月 18 日起复牌,并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
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宏生”。

公司将努力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妥善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股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

公告编号:2022-054

管理等事宜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挂牌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联系人:秦丽华

公司联系电话:0772-3716463

主办券商联络人:张俊

主办券商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并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投资者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广西宏华生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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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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