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0
公告编号:2023-078
证券代码:832915 证券简称:汉尧碳科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3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东路 145 号西美五洲大厦 2805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5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岳金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 年半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 2023 年半年报披露相关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全部内容并在全国
公告编号:2023-078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披露,并发表审核意向如下:
(1)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创新层挂牌公司中期报告》的规定,未发现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真实的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发布的关于《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9)。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 年 8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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