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10-16
公告编号:2023-093
证券代码:832915 证券简称:汉尧碳科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辅导备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进行上市辅导情况
(一)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书面辅导协议
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泰长财证券”、“辅导机构”)签订了《河北汉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北汉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河北汉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曾用名。
(二)提交辅导备案申请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以下简称
“河北证监局”)报送了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辅导备案材料,辅导机构为恒泰长财证券。
(三)辅导备案受理
2022 年 7 月 6 日,河北证监局受理了公司报送的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
上市的辅导备案材料;2022 年 7 月 6 日,河北证监局同意备案。公司进入辅导
阶段,辅导期自 2022 年 7 月 6 日开始计算,辅导机构为恒泰长财证券。
(四)终止或撤回辅导备案
基于公司目前现状和未来战略规划的考虑,并对资本市场路径重新研判规划,经认真研究和审慎决定,公司决定终止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公告编号:2023-093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撤回辅导备案。
公司与恒泰长财证券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
方同意解除《辅导协议》。双方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签署《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之辅导协议之终止协议》,恒泰长财证券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向河北证监局报送了终止辅导备案的申请材料。河北证监局
于 2023 年 10 月 13 日确认公司终止辅导的申请。
二、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目录
《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上市之辅导协议之终止协议》
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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