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10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832915 证券简称:汉尧碳科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一一独立董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亚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认真审查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人已审阅《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选举张新朝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王涛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李萍为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高明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王京梁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和相关资料,同意提名张新朝、王涛、李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高明、王京梁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上述候选人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相关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至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毕艳杰、江洲、高明
2024 年 1 月 1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