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1-25
公告编号:2024-019
证券代码:832915 证券简称:汉尧碳科 主办券商:恒泰长财证券
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议资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张新朝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审阅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2、《关于聘任王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审阅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3、《关于聘任闫海舰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议案》
审阅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相关材料,我们认为,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命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议案。
公告编号:2024-019
河北汉尧碳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高明、王京粱
2024 年 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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