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26
公告编号:2023-023
证券代码:832917 证券简称:惠洲院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3年 9 月 22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刘盛东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0,202,912 股,占公司股本的 48.917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周官群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979,88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793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唐润秋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865,754 股,占公司股本的 6.938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潘乐荀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3,049,754 股,占公司股本的 7.3844%,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倪圣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2,332,86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648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汤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3-023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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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监事选举属于正常 换届选举,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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