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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3-15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832917 证券简称:惠洲院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15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盛东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6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1,004,5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7%。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列席 5 人,董事汤伟因工作原因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列席 3 人;
3.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公告编号:2024-005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新增了《承诺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承诺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02)。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1,004,5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新增了《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03)。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 31,004,584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
公告编号:2024-005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安徽惠洲地质安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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